2021年2月24日,墨脱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水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的主线,与我办联合出台《墨脱县推行“河(湖)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治理和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的协作机制。
该方案基于双方的职能,建立了联系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工作监督机制、工作联动机制等工作机制,涵盖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行政监察权利的行使等内容。
“河(湖)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检察专业的优势,保证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防止监管缺位。
县河长办与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研讨机制
县河长办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