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 墨脱县人民政府网
  • 2022年04月02日 20:16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告

(2022年第3号)


尊敬的各位入(返)林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加之旅游进入旺季,入(返)林人员不断增加,疫情传播风险随之增高,为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结合林芝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区外拟入(返)林人员和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区内拟入(返)林人员,须在第一入藏地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进藏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入林,如确需入林,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已入林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入林,如确需入林,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已入林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

四、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中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入林,如确需入林,须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已入林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须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

五、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进藏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满足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并在居家/集中隔离观察的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核酸检测由属地组织上门采样,不具备上门采样条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就近就便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

六、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州)其他低风险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地区、盟、州)其他无病例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和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绿码进藏,并在抵藏后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林芝市人民医院或各县(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以及密接、次密接等在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藏易通健康码赋红码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红码人员禁止流动;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4天内、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14天内、疑似病例排除后14天内,解除集中隔离观察转为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转为黄码;解除居家隔离观察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健康码转为绿码。

居家隔离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以及需要在48小时内,第1、4、7天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藏易通健康码赋黄码黄码表示处于中风险状态,黄码人员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集体活动,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确因生活需要前往超市、农(集)贸市场、医疗机构的,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解除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完成进藏后48小时内和第1、4、7天主动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健康码转为绿码。红码和黄码人员可在藏易通健康码首页二维码下方点击“查看红码(黄码)原因”按钮,查询赋码原因及管控要求。

八、区外人员拟入(返)林前,须向所在单位、社区或目的地县(区)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并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上如实填写报备信息。第一入林地检查站(点)将严格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报告)、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和报备信息,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九、有境外旅居史的拟入(返)林人员,在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须在内地省市继续隔离观察14天并在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和IgG、IgM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核酸检测阴性,IgM阴性,IgG阳性的须有确切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IgG、IgM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证明材料方可入(返)林。

十、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十一、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有关疫情信息,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报告病例的地区。如确需前往,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严格落实我市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景区景点、旅行团组织者、宾馆、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工作。餐饮、宾馆、娱乐、洗浴、商场超市(含食品经营店)、医院、农贸市场、加油(气)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寄递、窗口行业等公共场所务必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消毒、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企业、个人,我市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及以上的须由组织(承办)单位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意,方可举办,同时制定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全程佩戴口罩,会议和活动组织(承办)单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十三、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接收包裹时,拆包前后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和全面消杀。

十四、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入(返)林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十五、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22年第2号通告和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入(返)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提醒》同时废止。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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