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2019年各部门财政预算公开

  • 墨脱县人民政府网
  • 2019年03月08日 17:29

目 录

第一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构成情况

一、预算单位构成 ⠂ 

墨脱县财政局,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全县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直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建设。

3、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基本建设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建设费用标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基建财务决策和年报。

4、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自治区、地区和本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本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和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工作。

5、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县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7、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

8、负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起草县级税收实施细则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9、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0、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上级拨款和县级财政收支,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11、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12、结合本县实际,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

13、负责制定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14、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和资产登记。

15、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6、根据授权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7、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墨脱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1个,为会计核算中心。

第二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年初预算为3529.52万元,比去年减少5%。

二、2019年财政局基本支出预算为196.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3332.55万元。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财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减少0.38万元。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预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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