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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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墨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墨脱县人民政府部门。

墨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住房和城乡建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

(二)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四)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城市建设。

(八)负责指导村镇建设。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行业人才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刘敖  局长  联系方式 13308940729

三、内设机构

墨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其主要责任有:

(一)负责对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三)负责抽查工程质量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四)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五)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定期对本区域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七)负责依法对违法违规县委进行实施处罚。

(八)负责受理工程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县委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