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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墨脱县纪委监察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中共墨脱县纪委监察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墨脱县纪委监察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墨脱县纪委监察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纪委监委构成概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墨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县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墨脱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国家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受县委和市纪委监委双重领导。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领导。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以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乡(镇)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一级相关规范性文件。

8.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

第二部分 中共墨脱县纪委监察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墨脱县纪委监察委2021年度决算数据分析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749.11万元、支出750.9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236.03万元、支出增加248.5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专项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9.1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89.03万元,其他收入160.08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50.97万元,基本支出565.25万元,占75.3%项目支出185.72万元,占24.7%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589.03万元、支出590.8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75.95万元、支出增加88.4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专项经费增加。

五、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0.8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增加88.4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专项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7万元,占8.6%卫生健康(类)支出29.49万元,占5%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96万元,占76.3%住房保障(类)支出59.88万元,占1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590.8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45.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4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4.29万元。

4.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3.8万元。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6.97万元。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2.91万元。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69万元。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50.96万元。

六、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3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25.64万元。

七、    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3万元,主要是由于办案次数减少,公车维修减少等;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均为国内接待费用,与2020年相比减少0.34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发生。

八、    关于2021年度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未开展决算绩效工作。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3万元,比2020年减少41.25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相关成本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经费,也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2辆车,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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