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人民政府
墨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禁火命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防火期与紧要期
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5月31日。防火紧要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林区、草原、重点沟口、重点区域边缘50米范围内。
三、压实防火责任
(一)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林草、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带头落实分片包干及网格化管理机制。
(二)严格落实林长制。县林长办要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防火职责,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县级林长应带头开展督导,按季度轮值深入乡(镇)和村庄指导防火工作;乡级总林长负责组织副林长按月轮值入村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并通过不定期“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三)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县(中、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实际,定期组织对施工场地、生产经营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输变电线路等重点区域开展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推动整改。对整改完成的要加强抽查复核,形成常态监管,杜绝问题反弹。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围绕防火、防灾、日常管护等关键环节,结合制度约束与实操措施推进,一是明确责任划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企业划定专属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书、办理入林证;二是做实防控举措,日常定期排查火灾隐患、防火期内严控责任区内野外用火,规范生产性用火的审批流程,管好企业内部人员及作业人员的用火行为;三是强化基础与处置能力,企业配备防火器材,监测设备等基础物资,组建内部应急队伍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演练,确保火情等火灾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五)加强联动执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宣传等工作,形成全县上下联防联控、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效。
四、落实防火措施
(一)严格火源管控。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严禁未经审批在禁火区域实施爆破、焊接及工程施工等存在火灾风险的施工作业。凡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防靠前驻防站和森防卡点的检查,做好进山入林登记。
(二)加强隐患排查。一是精准划区、不留死角,按照“林缘-林区-重点部位”分层排查,重点覆盖林区输配电线路、林区施工区域、油气管、炸药库、旅游景点等风险点,对林区周边农户、牧户、祭祀用火等家门口隐患同步纳入排查范围;二是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每日排查火灾隐患;三是闭环整改,压实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和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设置警示标识,安排专人值守,并上报林草部门,整改完成后复查验收,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应急处置。一是建强我县现有的“专业管护员、森防突击队、护林员”等基层队伍,明确林区管护责任,实行每天巡逻值班,重点时段增设临时卡点,严查违规用火;二是通过布设的摄像头、无人机巡航实现火情“自动识别、精准定位、实时上报”;三是按标准配齐防火物资储备,在林区要道设置蓄水池、定期检修维护物资储备;四是每季度开展实战化演练,模拟火情接报、队伍集结、火情处置流程,重点训练协同作战和复杂地形灭火技巧,提升队伍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加强对林区生产作业人员、煨桑祭祀人员、来访旅游人员等重点人群防火教育,大力推广森林草原防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并及时通报处罚结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规范信息报送。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信息归口报告,保证信息畅通,发现火情或疑似火情要迅速作出处置并报告,做好火情核查处理与火情信息报告协调同步,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火情都有义务第一时间拨打“12119”电话报警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当地森防办和县林草部门报告。
(六)强化防火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12119,县林草局防火值班电话:18089043137。